【鲍氏网新闻】学习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6月文件的体会
- 中华鲍氏网 2024年3月7日 鲍荫华
学习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6月文件的体会
我最近又重新学习了2018年6月民政部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于我们很有针对性,希望各位都认真的读一读。文中阐明的几条原则非常重要。特汇报如下:
1、民政部没有登记任何姓氏组织。说明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是不允许“中”字头组织存在的。这点我们要清醒!
2、所谓涉嫌非法组织,是未经批准,以社团组织名义活动,又有人举报的,就是涉嫌非法。涉嫌非法是证据不足不能定为非法的。涉嫌非法不是非法。
3、经查,中华甯氏宗亲会已在香港注册,民政部就将其从涉嫌非法的名单中移除了。鲍氏和甯氏情况相同。
4、境外组织在境内活动,需要报备,报备了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鲍氏就是这样做的,所以五年中,都得到了活动地方政府的保护,没有受到任何障碍。
5、2018年注销了香港的注册,表现了组织依法办会意识的提高,能高度领会国家管理的意图。
我的以上理解是否对头?请各位予以指点为盼。荫华20240307
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6月文件附后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
姓氏宗亲组织有关情况的公告
2018年2月6日以来,我局根据社会举报和公众反映,先后发布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其中包括部分姓氏宗亲组织。现结合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政部没有登记任何姓氏宗亲组织。
二、对公众的举报和反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查处;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但查处线索不足的,形成名单予以公布,一方面是向社会发出警示,另一方面是希望知悉名单中组织情况的单位或人员向我局提供有关线索信息。
三、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有关查证情况,“中华甯氏宗亲会”在香港登记,我局已将该组织从名单中移出。
四、境外成立的姓氏宗亲类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应当按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适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已列入名单的组织,自行解散并将有关情况的说明和解散声明提交我局的,我局可视其具体情节将其从名单中移出。
六、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chinanpogov)政务微信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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