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宾(?~?) 字与素,桂林市人。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六十年进士。历官翰林院庶吉士、四川剑州知州、成都同知、宁远知府、直隶广平知府、山东盐运司等。所至多有政绩。赴四川不携家人前往。发布文檄讼牒,不假手于人。常巡视田间,了解民间疾苦,对待百姓“蔼若家人”,州人称之为李白夫。住宅简陋,川陕总督岳钟琪称之为“清官第一”。